关于年度医德医风考评的通知
作者:2918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量:更新时间:2012/12/20
  各临床及职能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医务人员实行一年一度的医德医风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院医生、护理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二、考评内容
        考评以表格形式,量化指标,根据具体分数确定等级,具体内容见《医德医风考评表》。
   三、考评的主要方法
        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装入档案内,具体方法采取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相结合。
   四、医德考评结果及其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本科室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时应当适当加分,加分控制在5分以内:
  (一)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院通报表扬的加1分。
  (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
  (三)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2分;被评为市级及市级以上等级先进工作者、劳模加3分;
  (四)受到病人及家属、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的,给个人的加1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0.5分。
  (五)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3分。
     考评结果要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